2、上了保险可以保车上所有东西
误解:车险啥都保,保费上的越高越好
首先,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,有些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,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。
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诸如营运损失之类的间接损失,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,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。——所以保险条款的赔偿免责千万要研究,长点心吧。
如果存在醉酒、无证驾驶、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,保险公司是一律不赔,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可以先行垫付赔偿款项。在垫付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向肇事者追偿垫付款项;并且第三者责任险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丝毫不予赔偿。——开车不违章,违章不肇事,肇事不逃避,这是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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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能赔偿
误解:已经有12万元左右的赔偿限额了,交通事故后,这12万一定会赔那些“必赔项目”。
交强险的赔偿是分为两种情况,医疗费赔偿和死亡伤残赔偿。
而限额多少又按照车主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区分成“有责”和“无责”。
1、医疗费赔偿的限额:医疗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属于医疗费赔偿的限额。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,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;在无责的情况下,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。
2、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:死亡赔偿金、伤残赔偿金、丧葬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属于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。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;在无责的情况下,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。
3、车主在事故中“有责”,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;“无责”,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。
因此,12万元的交强险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,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。